问题:未转设的独立学院能否参加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到目前为止有没有参加的先例?如果不能参加,转设后几年可以参加?(留言时间:2023-3-2)
答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下简称合格评估)针对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普通本科学校,包括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参加合格评估的条件为:有3届以本校名义招生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当年没有被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公办学校上一年度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须达到《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规定的相应标准。已有5届本科毕业生的新建本科学校应参加合格评估。(教育督导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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