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高考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上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制订的。这次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以有利于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基本出发点。改革将坚持素质教育导向、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提高人才选拔水平、注重系统综合改革的原则。
这次改革从2014年开始启动,2017年整体实施。通过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等措施,努力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
2.这次改革如何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这次改革进一步完善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主要内容有:
一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艺术和劳动技术13门科目。
二是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型课程要求为依据,等级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型和拓展型课程要求为依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既设合格性考试,又设等级性考试。其余科目只有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本科院校要求,从6门设立等级性考试的科目中自主选择学习3门并参加考试。
三是考试有4种形式:第一种是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针对的是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的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第二种是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可以用统一高考相应科目考试替代;第三种是信息科技目前仅设合格性考试,全市统一命题、在统一考试时间组织实施;第四种是根据本市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平时表现,综合测评并确定其合格性成绩,针对的是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3门科目。
四是考试成绩应用。合格性考试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成绩合格是高中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等级性考试成绩分A、B、C、D、E五等,按既定的计分方式计入高考总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3.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含哪些内容?如何确保规范有序、真实可信?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突出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和个性特长,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修习课程及其学业成绩、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身心健康信息、兴趣爱好与个人特长等。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逐步在高校招生录取过程中发挥作用。为确保规范有序、真实可信,上海市教委将同步建设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形成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同时,要求高校在使用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时,使用办法必须提前公布,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4.高考科目有什么变化?高校在统一高考中如何招生录取?
2017年起,本市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另外一次安排在每年1月;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说测试;高中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计入高考成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
2017年起,根据国家要求,普通本科院校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
普通本科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大类或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提出不超过3门的科目要求。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原则上,普通本科院校应提前三年,即在学生进入高一时即公布科目要求,2017年的科目要求于2014年年底前公布。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学生,高校还可以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特点,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
仅报考专科高职志愿的学生,只计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
5.如何实施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分类考试是指高职院校的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中,除文化素质考试外,更加注重职业技能考核。为增强专科高职院校分类招生的吸引力,这次改革鼓励专科高职院校把特色专业招生和主要招生计划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前,作为专科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在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中,率先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院校录取的方式。
6. 高校自主招生有什么变化?
本市将按照国家总体部署,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以后进行。
相关高校依据高考成绩和学校自主考核情况,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高校要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的具体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
7.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毕业生如何参加高考?
2018年起,参加本市普通高校应用本科专业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专、技校、职校)招生的高校,依据文化素质(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学习水平考试、思想品德评价等)、职业技能(专业技能学习记录情况等)和统一考试成绩录取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科高职院校依据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进行录取。
2017年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也可以社会考生的身份参加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8.这次上海高考综合改革对加分政策有何变化?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这次改革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同时,抓紧出台本市规范各类考试加分项目办法,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9.如何加强考试内容设计与评分管理?
为更好地引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满足高校招生选才的需要,上海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在加强考试内容设计与评分管理方面提出:一要严格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二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开展统一高考科目命题,科学设计试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要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四要成立教育考试命题专业机构,统筹研究和推进考试命题改革。
10.如何加强高考招生的监督管理?
加强考试招生的监督管理,是上海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完善考试招生诚信制度,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严查严处诚信失范行为;二是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全市相关部门协作机制,加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安全管理,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招生安全体系;三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完善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公布制度,健全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实施过程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四是健全监督查处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进一步加强政府管理,引导学校健全自律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共同维护考试招生秩序,保证公平公正。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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