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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一校一策”高校办学绩效评价工作,形成年度质量报告向社会公布

宁波:大学校长登台汇报办学绩效

2018-01-27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本报讯(记者 史望颖 通讯员 吴彦)“2017年,宁波大学创造了浙江和宁波高等教育史上的里程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职引进两名两院院士……”近日,宁波市召开2017年度高校办学绩效汇报会,宁波大学校长沈满洪等宁波市9所高校校长登台汇报,介绍学校2017年度工作亮点,由各组专家评审打分并提出意见建议。评价指标涵盖办学影响力、办学能力、关键举措、组织变革等。

  从2016年起,宁波市教育局先试先行,探索开展基于战略管理的高校办学绩效评价工作,对宁波市经常性财政拨款的宁波大学等8所宁波高校和中外合作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委托第三方绩效评价,分类指导宁波高校强化特色、办出水平。

  2017年度的高校绩效评价工作于去年10月启动,分为高校自评、专家评审、结果认定和意见反馈等4个阶段展开。评审实行百分制,29位高校教学督导组成员、宁波有关高校专家、市外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通过绩效工作报告,对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学科专业建设、科研贡献等方面评价指标进行核查,并与标杆院校进行纵向、横向比较,核查其增量与原定目标完成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对高校办学绩效工作报告作出评价。

  “办学影响力、办学能力、关键举措、组织变革等4个维度是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宁波市教育局副局长胡赤弟介绍,高校办学绩效基于战略管理角度,与高校制定的规划目标相协同,重点关注高校发展规划目标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实行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更为精准化的绩效评价方式。

  评价结果具有什么作用?胡赤弟介绍,绩效评价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学校办学绩效,专家打分将反馈给学校,评价结果会形成《宁波市高校办学质量评价年度报告》向公众发布。“它体现的是宁波高等教育一种持续推进、改革的探索精神,目的就是要激发高校的办学动力和活力,从而推进高校强化特色、提升水平。”胡赤弟说。

  考虑到高校类型多样且各具特色,宁波市提出实行“一校一策”绩效评价,科学构建层级指标体系。高校可以结合“十三五”规划设置绩效目标,从指标库里自主选取适合本校的推荐指标和自选指标。

  “十三五”期间,宁波工程学院的总体目标是形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办学模式,争创国家应用型本科试点高校。目前,该校已获批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工程建设高校、浙江省应用型本科试点示范建设高校,目标基本实现。围绕“服务需求、品牌发展”目标,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成为浙江省重点优质建设高职院校,入选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

  为做好基于战略管理的高校办学绩效评价工作,宁波市教育局、市财政局通过与高校对接,广泛深入调研论证;贯彻落实政策,完善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高校、社会、政府等多元主体参加的评价机制……宁波市教育局还开发了高校办学绩效数据库系统平台,借助第三方机构对高校绩效数据进行系统分析。

  “宁波高校怎么做强、怎么跨越,绩效考核就是我们找到的答案,以各校办学定位和制定的‘十三五’规划为依据,确定学校发展的标杆和具体的核心绩效指标,通过绩效考核督促宁波高校更快速度见佳绩、出经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交出一份宁波答卷。”宁波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黄志明说。

(责任编辑: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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