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生营养办〔2013〕1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以来,全国有15个省份按照国务院要求启动了地方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成为国家试点的重要补充。但由于部分地方准备工作不充分、政策执行不严格、管理跟不上,在食品安全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影响了营养改善计划的整体推进质量。为进一步规范地方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覆盖面广、政策性强、资金量大、情况复杂、安全风险高、工作责任大的系统工程,对前期准备和管理水平都有较高要求。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基础较为薄弱,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面积推进地方试点的条件尚不具备。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营养改善计划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严格把握和执行相关政策,审慎稳妥地推动地方试点。已经启动地方试点的地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还没有启动地方试点的地区,要努力先保证国家试点工作的质量,在全力做好国家试点的前提下,再稳妥推进地方试点。
二、扎实做好地方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
推进学生营养改善地方试点工作,需要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也需要坚实的财力、物力基础以及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经验积累作保障。各地应严格按照“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扎实做好地方试点的各项准备。一是因地制宜建设好学校食堂,配齐内部设施设备,做好供餐条件准备。二是落实地方试点所需经费,保证资金投入,解决好食品运输、加工等环节的费用,不挤占学校公用经费。三是配齐食堂供餐人员,解决好人员的聘用、工资待遇、管理培训等问题。四是建立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
三、狠抓政策落实,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地方试点工作启动后,各地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范管理。一是要始终把食品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强化食品安全措施;做好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全面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二是要坚持阳光操作。充分公开公示,广泛征求学生、家长、教师的意见,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建立膳食委员会,建立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建好用好实名制信息系统,防止虚报冒领和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积极为社会参与提供服务,充分发挥地方试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的重要作用。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在地方试点工作中,要吃透政策、规范操作,落实工作责任,实行精细化管理;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和资金安全问题,必须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四是要积极主动加强政策宣传。采取便民、务实、有效的宣传手段,努力使国家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对于试点过程中发生的焦点问题、重大事件,要及时研究解决,主动作出正面回应,避免造成被动局面。
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地方试点工作的组织管理,本着“规范、有序、审慎”的原则,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两个中心,狠抓政策落实,加大指导、督促和检查力度,稳步推进地方试点,保证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
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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